据江苏省消保委介绍,在退费难方面,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健身房倒闭后退款无门,或经营者更换后新商家不配合退费;退卡时健身房声称是特价卡,或称卡内余额为赠送金额,不支持退费。在合同方面,有消费者将费用转给教练,未与健身房签订正式合同,教练离职后,健身房不认可消费者会员身份;也有合同中不包含商家店堂告示或工作人员口头承诺的内容,暗含较多霸王条款,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商家具有修改权和终止使用权”等。
该委呼吁,相关部门应针对预付式消费尤其是健身行业梳理形成严格、完善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追责制度体系,基于经营者的能力、信誉等级等设立较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预付卡发售及退出市场报备制度及保证金制度等,对于违反预付卡管理办法的经营者坚决打击查处。其次,健身行业应形成自律性管理规范,对于信誉差、评分低、无资质的健身房及健身教练及时通报。
该委提醒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折扣或轻信销售话术,要充分了解经营者的资质、经营情况以及有关部门的风险提示,选择证照齐全、知名度高、口碑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消费。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将商家的宣传或承诺写入合同,切勿轻信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