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龙元建设(600491)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一、限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江苏沪港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496222.33元及利息(以1496222.33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2倍计算); 二、驳回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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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元建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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