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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结“新春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18日,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立案窗口走来一位71岁的老人刘某。刘某称,王某在2015年向其赊购化肥,欠其化肥款3600元及利息未给付,要求起诉王某给付所欠化肥款及利息。法庭工作人员对刘某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核后,当即予以立案。

  张国强法官随即电话通知王某到庭应诉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认可欠款事实并称原告刘某所持欠款条确系其所出具,但该笔债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温某,温某应向刘某偿还该债务。经与双方核对,被告王某所称的已将该债务转移给温某,但其并未与原告刘某及温某办理相关凭证,且刘某不认可并要求王某给付欠款。此后,张国强法官对王某讲解了关于债务转移的法律知识,并继续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王某当庭给付刘某欠款本金及利息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刘某在接收案款后,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法庭准予并当场出具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至此,法庭利用不足一小时的时间将该案快速、妥善办结。

  人勤春来早,奋蹄赶实秋!2024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全体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迅速上岗切换至工作模式。新的一年,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全体干警将以“新春第一案”的成功、结为起点,持续深入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努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张国强)

  原标题:《【工作动态】乌梁素海环境资源法庭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结“新春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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